近日北京市人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正式发文(京人社发[2010]192号),《关于将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和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请广大肝移植患者详细阅读,以免影响您日后相关报销费用。






具体注意事项:
请我院肝移植患者及选择我院为肝移植报销定点医院的肝移植患者,请您在9月1日之前到我院医保办领取“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及您肝移植手术所在医院的诊断证明,报参保地区、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请您抓紧时间,以免影响您日后报销。
我院医疗保险办公室电话:01083997421
肝移植门诊咨询电话:01083997493
